严把食品准入关贯彻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新政
近年来,企业对食品生产许可申证难的呼声越来越高,部分企业反映申请材料多、审查程序繁复、审批时间长等问题。这些问题确实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创新发展,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也同步实施。 这次修订的《办法》中,通过“五取消”“四调整”,从许可申请、现场核查、换发证书等多个方面体现了便民惠民的原则,解决了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
对于新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前告知申请企业新《办法》在食品生产许可主体、许可证书有效期限、现场核查内容等方面的调整,要求企业务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产品质量把控,切实做到守法经营。
同时,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过程中,详细检查原料仓库、化验室、生产车间、留样间及成品仓,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出厂检验制度及相关记录,对该企业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都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在食品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到“四加强”,一是加强许可档案管理;二是加强证后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审查员队伍管理;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把好我区食品生产“准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