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同意,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遴选。
二、遴选职位
公务员1名,事业人员2名。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巴中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事业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
2.公务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经历,事业人员(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具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3.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可以延长至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其学历和专业均不受限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广场街20号(党政中心340室);联系人:杨郡,联系电话:(0827)8222635。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按照遴选条件要求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公务员登记表、事业人员聘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3)报名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
面试时间: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答辩。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由县府办党组组织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递补。
(二)公示。遴选结果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三)办理调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事业人员聘金融办管理岗位。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身份证号码 |
|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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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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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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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 |
| 职务职级(岗位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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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 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 |
| 手 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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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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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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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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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意见 | 本人上述所填写的情况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责任自负。 年 月 日 | |||||||
现用人单位同意参加遴选的 意 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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