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公安分局14个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工程摇珠公告
根据《黄埔区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黄埔区公安分局现对区公安局14个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工程施工进行摇珠,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区公安局14个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8237575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438号
四、项目概况:工程造价440.690.50元(详见区财政局评审结果通知书。埔财采函[2013]129号),工程项目地点为黄埔区公安局属下9个派出所及刑警、国保、便衣、看守所、拘留所、办案中心等单位施工工期为30个日历天;招标范围主要14个执法场所改造,具体以设计图为准,面积约3612平方米。
五、招标方式:根据我区《黄埔区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单位拟采用摇珠方式从黄埔区施工企业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施工中标人。本工程的承包方式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价以区财政局批复金额结果为准,总价下浮2%。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招标流程:
(一)本工程项目摇珠会议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全程由区招标办、城建纪工委派专人监督见证。
(二)摇珠会议邀请黄埔区施工企业库企业代表参加,不能准时出席者视为放弃摇珠资格。参加摇珠会的企业代表应携带身份证并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
(三)摇珠会议时间于2013年6月20日下午3时整在黄埔区建设局五楼会议室进行。摇珠抽取程序如下:
1.随机抽取摇珠代号。我单位按企业库中各施工企业的入库序号抽取摇珠代号。
2.随机抽取三名中标候选人,抽中中标候选人后现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是否愿意接受本次中标资格,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则咨询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直至选出中标人。具体操作执行黄埔区建筑行业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取摇珠随机抽取方法发包管理实施细则。
(四)摇珠抽取结果确定三天内,在黄埔区信息网和本单位政务公开场所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形式同步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五)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五天内由我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八、特别条款。
(一):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应立即准备入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入场开工。
九、本公告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二0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