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政法委与广州市法制办联合印发广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证据指引
2017年8月28日,广州市委政法委与广州市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广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证据指引》,为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的证据移送标准提供指引。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事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对维护社会经济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市法制办积极响应,对市直各部门行政处罚所涉及的罪名(临界点)进行了全面梳理,于2015年9月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了《广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临界点指引》。为了进一步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问题,市法制办牵头梳理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需要的证据,在《临界点指引》基础上形成了《证据指引》。
《证据指引》由总则和分则两个部分组成。总则部分包括证据概述、行政处罚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衔接的依据、证据种类详解、取证要求等内容,强调要从证据收集内容、收集方法上确保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分则部分按照各部门分别明确每一个衔接罪名的证据证明内容,并详细列举了各罪名的刑事处罚依据和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证据指引》的出台为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提供证据方面的指引和标准,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临界点指引》和《证据指引》相互配合,分别解决了是否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什么证据的问题,能够实现行刑衔接的具体化、明确化、标准化。下一步,市法制办将制定并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程序指引》,从规范案件移送的程序方面提供指引,进一步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
(监督处 周婕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