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人人都做生活里的法律明白人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五个国际宪法日,为做好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让群众懂法守法尊法,做生活里的法律明白人,12月4日上午,白沙镇以“国际宪法宣传日”为契机,组织镇法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组成普法小分队联合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普法小分队们分别发放了2018年3月新修正的《宪法》、《万源市“七五”普法手册》、《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公民常用法律知识》、《监察法》、《法治宣传资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读本》、《万源市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知识读本》、《扫黑除恶宣传单》、《太平调解工作法》等各类法治宣传单2000余份。
“叔叔,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我们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在今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们的宪法进行了修正,在新修正的宪法里有很多内容,我们这次的宣传单上面有,你可以多了解一下,生活的很多地方都用得着。”白沙镇法治办干部李毓乐向领取宣传资料的群众讲到。
活动现场,还设有法律咨询台。
“同志,我想咨询一下,个人承包集体林地是否可以用于非林地建设?”
司法所所长王思思耐心的解释到:“《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规定,个人向集体所承包的林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林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将承包的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
通过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让群众自己也可以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