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广州市2017年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掌握我市建筑能耗的实际状况,我委将开展2017年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和内容:
能耗统计的对象包括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3000平方米及以上)和大型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以及广州市16个街道(沙面、龙津、赤岗、南华西、林和、沙河、五山、天河南、南沙、黄埔、洪桥、流花、三元里、棠景、新华、荔城)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统计内容包括建筑基本信息,以及建筑的能耗信息(包括电力、煤炭、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热力等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耗)等。
二、统计实施单位:
能耗统计工作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下称市节能墙革办)具体组织,委托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大学共同承担。
三、统计时间:
2017年6月-2017年10月。
四、统计开展方式:
承担单位收集统计建筑的基本信息,向供电、水务、燃气等管理部门收集建筑的用电和用水信息,向建筑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建筑能耗数据的调查核实。负责现场核实的工作人员统一佩戴我委制作的工作证件,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所获得的信息都仅用于建筑能耗统计工作。
请供电、水务、燃气等各相关单位对能耗统计的信息收集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建筑的产权人、使用权人或委托的物业管理机构应如实填写《建筑基本信息和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见***),准确及时给统计承担单位提供数据,保证能耗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
1.广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2016年度建筑基本信息和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2.广州市五山等16条街道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2016年度建筑基本信息和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联系人:黄涛,联系电话:88900659,135****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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