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加强办公用房监管持续改进作风
县行政审批局505号房间实际测量面积为11.84平方米,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关于副科级领导办公室使用面积的规定,不得超过12平方米/人,该房间符合标准。
513号房间实测面积38.74平方米,共有5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未超标。
为进一步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近日,广安市武胜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联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县行政审批局开展公务用房专项检查,实地抽查测量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宣传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持续整治四风问题。
办公用房配置所需资金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杜绝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办公用房资源要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任思潼在检查过程说道。
从此次检查情况看,县行政审批局基本能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和要求,规范使用管理办公用房。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下一步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公务用房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行为,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明确了办公用房的界限和标准,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划出了红线,让我们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心中有数,同时也给我们紧了弦、提了神,下一步我们将以纪律和制度为戒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刘德余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