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宁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审核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各水电站: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电〔2019〕241号文件适用范围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0〕14号)、《广东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技术指引解读》精神,广宁县水利局委托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广宁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专题报告》,对广宁县170宗水电站生态流量进行了核定。2021年9月18日,广宁县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广宁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专题报告技术审查会,会议邀请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广宁县水电行业协会、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相关专家参加,形成了技术评审意见。
广宁县水利局会同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对修改完善后的《广宁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专题报告》进行了审核,现印发《广宁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结果》,请各水电站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宁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结果.pdf
肇庆市广宁县水利局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