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会市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6年四会市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的通知》(财预〔2015〕126号)和《关于下达第2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的通知》(财预〔2015〕327号),置换债券必须用于偿还2013年全国债务审计认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2015年到期应偿还本金。四会市2016年共收到置换债券转贷资金10696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5503万元,专项债券61465万元)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0000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粤财预〔2016〕399号)的精神,经四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同意批准,我市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6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0872万元,专项债务937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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