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统计局抓早抓好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1月19日,屏山县统计局组织全县15个乡镇的统计员共20余人,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会上,屏山县统计局执法队队长税娟领学《条例》内容,并对从源头上规范统计调查活动,加强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明确统计资料公布的主体、权限及要求,强化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重点学习。县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李小燕在会上强调指出,《条例》的颁布对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全系统、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全面提升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统计从业人员必须将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学习并切实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开展统计调查工作。要多渠道进行宣传,力争短时间内将《条例》包含的新理念、新规定、新要求宣传到位,营造统计系统内外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通过学习《条例》使乡镇统计工作人员进一步熟知了国家统计法规的内容,强化了乡镇统计人员法律法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