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公告
屏国土挂〔2021〕11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屏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屏府国土函〔2021〕65号),我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 积(㎡) | 出让 方式 | 规划用地性质 | 建筑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出让期限(年) | 起 始 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PSX2021-38 | 屏山县江北片区 | 16625 | 挂牌 | 物流仓储用地 | ≥1.0 | ≥35% | 50 | 360 | 360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联合申请,也可以单独申请,但在屏山县境内违约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请于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1月8日在网站“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土地矿权→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告”或者“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竞买申请人请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8日16:00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即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16:00时。
六、挂牌时间:2021年 11 月 1 日至2021年 11 月 10 日10:00止。
挂牌地点: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一号楼底楼)。
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9:0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价地点: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4号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1室。
七、挂牌加价幅度及挂牌注意事项:
1、加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2、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出让活动立即转为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八、其他事项:本公告(屏国土挂〔2021〕11号)将同期发布于中国土地市场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未尽事项请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4号/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1、402室
联系人:余先生,王女士
咨询电话: 0831-5881690、0831-5759307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