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司法所扎实开展社会调查工作
受成都未成年犯管理所的委托,屏山司法所对一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周某进行假释前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对拟假释罪犯进行社会调查,出具评估意见,有利于准确适用假释,并更好地与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对接,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管理改造,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周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且犯案时属未成年,目前剩余刑期十个月,因其在服刑期间表现较好,符合假释条件,未成年管理所拟对其是否适用社区矫正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屏山司法所在收到委托调查函后,立即组织调查评估,全面了解拟提请假释人员周某情况。通过走访社区书记、主任以及服刑人员的邻居、家庭成员,到派出所查询违法犯罪历史记录并征求意见,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评估对象周某的家庭、社会关系以及其本人平时的性格特点和行为作风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和评估,并形成调查笔录。经过对周某客观真实的评估,作出了周某关于社区矫正的建议,并向屏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提交了调查评估报告。
(撰稿: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