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认定为工伤人员公示2021年第18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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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罗福兰、张玺皇、彭国安等九人拟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1办公室)
受理电话:0831-5629360
通信地址:屏山县忠孝街4号邮编:***5350
***:拟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2021年第18批)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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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7:18: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