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会议召开
3月5日,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会议召开,对全面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讲话,副市长白山主持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贺雷传达了《济宁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人员资产基金移交等工作实施方案》。
刘中会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照《济宁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要组建专门机构,强化协作配合,严肃工作纪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对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做好职能机构人员整合工作,确保全市医疗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把医保基金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强监管,确保安全。要在保证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在基金管理、待遇标准、保障范围等方面统筹设计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妥善处理好各层面关系,扎实有序推进,让广大居民体会到就医更方便、报销更及时、待遇更合理,确保制度和管理工作平稳衔接。要把医保整合工作与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整合切实解决过去分散管理的体制弊端,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让整合释放的“红利”最大程度地惠及参保居民。
白山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制定好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整合移交工作。
各县(市、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人社或卫生的县(市、区)长和人社、卫生、财政、编办、审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市政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政策法规科 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 供稿)
会议现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讲话
副市长白山主持会议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贺雷传达《工作方案》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