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搞定超标电动车免费上牌啦
办理流程
填写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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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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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验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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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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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到牌照
请市民朋友们注意
10月16日起将查处未上牌电动自行车!!
为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措施,9月9日,宜宾市精神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文明交通出行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指出,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为能源的电动机作为动力装置驱动,并且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规定的非机动车,以及超过前述规定的国家标准但不符合电动轻便摩托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等相关产品,禁止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违反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禁止未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新购置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携带购车***、合格证、3C认证书于2021年10月15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方可上道路正常行驶;对于已进入使用环节(已购买)的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规定、未获工信部许可生产的在用非标准电动自行车,须于2021年10月15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临时牌照,使用过渡期至2022年6月30日止,过渡期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通告》称,从2021年10月16日起,未上牌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未上牌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和处理。(陈代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