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实行分类监管
仪陇质监局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产品类型、证照、条件、经济性质,将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分为企业、小作坊、工作对象、取缔对象四类,实行分类监管。
一、生产企业监管。重点监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实施细则的落实,要求无QS或需扩项取证的企业改善环境条件、改进生产技术工艺、引进先进设备、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生产管理、畅通溯源召回渠道,保证生产条件持续达到法定条件和要求。
二、小作坊监管。重点监控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签订和落实,凡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小作坊范围监管,通过帮扶、整改,促进小作坊持续达到基本生产条件;通过发放张贴卫生规范、进货验收、人员登记、食品增加剂使用登记、出厂检验、销售规范、开业歇业报告,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促进小作坊规范生产;通过填写进货台帐、销售台帐,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档案。
三、工作对象监管。凡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不齐的个体工商户、企业非法人全部纳入工作对象监管,重点督促其获取资质证照,通过技术指导、行业整合、部门联动等方式,促进工作对象改善卫生环境条件、完善相关资料手续的准备,尽早获取相关证照,跨越食品加工行业门槛。
四、取缔对象监管。凡生产高风险食品,又未取得QS的生产加工单位全部纳入取缔对象监管,重点监控关停并转等措施的落实,在报请政府同意、获得部门认可、争取乡镇支持的基础上,通过吊销证照、查封生产设备和厂房、加强后续监管等方式,把生产环境条件差、质量安全意识弱、生产设备和技术落后、存在较大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生产加工单位清除食品行业和仪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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