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帮组积极协助社保问题得解决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司法局回春司法所安帮组协助为48岁无劳动能力、身体残疾的刑满释放人员杜元光(因犯罪导致自身残疾)办理了社保,帮助其解决了生活出路问题。 2012 年 6月刑满释放的杜某原是回春镇某村的村干部,因工作纠纷和本村一村民发生纠纷,未理性处理导致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于 2000 年6月被开除党籍。
12月初,县安帮办与司法所安帮组协的工作人员在***对杜某进行帮教时,注重做好其思想观念的转变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其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其消除思想上的疑虑,同时对其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考虑到杜某刑满释放后能遵纪守法,无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等情况,工作人员又主动提出为其争取申办社会养老保险。
在得到县委领导大力支持并做出批示后,工作人员通过多方协调,为杜某参加社保的问题与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多次沟通,最终于12月13日从多种渠道为其筹集资金 2 万多元,帮助他顺利办理了参加社保的各种手续。当杜某得知这个消息后,感激地连声对工作人员说谢谢,他说道:谢谢你们了!我今后一定好好生活,不再与村民发生任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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