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为切实加强我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选派专人,明确责任,主动谋划,积极参与,坚持尊重历史,公开,公平的原则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积极清理核查划转产权。从2012年9月开始至今,在相关单位配合下,积极清理核查经营性和闲置资产。
二是及时变更租赁合同。组织工作小组,采取公告明示、电话联系、***催办等办法,不管正常上班时间还是休息时间,积极联系原单位熟悉资产工作的同志,主动联系资产占用人,及时变更租赁合同,理顺房东与承租户的关系。
三是强力清收占用资产。组织相关部门,对已移交国资公司管理的资产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了强力清收。统一租赁,规范管理。
四是破冰试水公开招租。一是组织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招租。二是现场暗标招租,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道,在资产所在地现场招租。今后,凡到期资产一律按照这两种形式进行对外公开招租。
五是认真催收国资收益。针对合同签订的不同情况,及时与承租户联系,按时收取租金。认真核实股权,是那会死收缴股金分红和境外租赁收益;同时将收取的国资收益及时缴入国资收益专户,纳入预算管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