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四举措迅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顽瘴痼疾问题专项整治
为深入开展交警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整治公安交警部门事故处理中的顽瘴痼疾,交警大队根据省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顽瘴痼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市局交警支队统一部署,采取四项措施迅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顽瘴痼疾问题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有稳步开局。
一、成立组织机构。大队成立了交通事故处理顽瘴痼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委员、大队长张鹏飞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中队、所、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吉伟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切实推进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二、召开会议部署。大队于10月12日下午组织事故处理中队全体民辅警召开会议,专题部署顽瘴痼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强调,事故处理中队全体民辅警要严格按照总队和支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事故处理工作“四个重点环节”,深入排查交通事故处理中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积极推动整改,确保事故处理更加公正、公开、便民、高效。
三、开展摸排防控。结合队伍教育整顿,以各勘察组为单位,重点针对四个方面的规定动作组织开展自查摸排,同时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肇事者,一律先刑事拘留,再根据驾驶人配合交警部门调查取证、损害赔偿和认罪态度等情节,办案民警逐级上报由大队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县局审批后方可变更强制措施,有效堵塞管理漏洞,提高事故处理岗位风险隐患化解能力。
四、学习纪律条规。结合队伍教育整顿,组织事故处理中队民辅警集中学习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等纪律条规,教育引导事故处理民辅警严守党纪国法和公安机关各项纪律条规,有效提高了民辅警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推进了事故处理顽瘴痼疾问题专项整治与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同步协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