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观镇三级网格层层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秸秆禁烧“四包”机制,水观镇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明确监管层级,落实监管责任,逐步构建了全面覆盖、责任到人、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水观镇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镇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措施制定、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责任落实、统筹协调、应急处置、依法监管、失职追究七个到位,确保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三级网格”层层推进。水观镇以镇、村、社为单位建立三级网格,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秸秆禁烧监管人员负责秸秆还田、秸秆机械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负责组织农户将秸秆搬运到集中堆放点和对集中堆放点的管理。实行人盯人式严防死守,24小时巡查。确保本地农作物秸秆能直接还田的就地还田,不能直接还田的要“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是抓牢抓实责任追究。秸秆禁烧监管人员按照镇秸秆禁烧指挥部的要求和工作分工按照监管区域划分,服从安排和调度,确保在人在岗,不留死角,对于秸秆禁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镇政府并及时处理。同时镇纪委加强对秸秆禁烧督查,建立了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和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督导机制,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予以督查指导,重点督查各村对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对于执行或监管不力,在秸秆禁烧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