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6日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2月6日—9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0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17-6263850
通讯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阆中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2月6日—12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木材半成品加工项目 | 阆环审批[2019]32号 | 2019.12.6 |
2 | 油脂生产线建设项目 | 阆环审批[2019]33号 | 2019.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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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12月6日-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决定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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