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地税局出台十大举措支农
三峡日报讯 8月31日,记者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地税局获悉: 为支持新农村建设,长阳地税局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当作促进地税事业发展的“健身运动”,于7月中旬出台了十大支农惠农措施,对农民经商、务工等给予税收上支持,让利于民,得到社会一致好评。
一是农民为农业生产和生活服务自用的摩托车、拖拉机、小型农用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二是为解决农民吃药难、看病难而设置的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农村个人行医等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是营业税起征点按月营业额3000元掌握执行;四是凡经营收入达不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五是免征农副产品初加工环节应纳的地方各项税费;六是农民兴修水利、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的收入在开具***时免征应纳的地方税费;七是农民本人开办的农家饮食行业取得的收入应纳的地方税费比照国家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办理;八是农民进城务工取得的收入在开具***时,对未达起征点的免征应纳的地方税费;九是企业为支持“三农”发展的捐赠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十是企业安置农民工上岗就业,比照国家关于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