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间南充共查处涉渔案件113起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南充市渔政管理站获悉,在2月1日至4月30日禁渔期间,南充共查处涉渔案件113起,处罚款5.15万元。接下来,南充市渔政管理站将加强渔业执法,严打“电鱼、毒鱼、炸鱼”的违法捕捞行为。
实施禁渔 保护渔业种质资源
“禁渔是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护天然水域淡水渔业种质资源和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南充市渔政管理站站长张福洪介绍,在2月1日至4月30日禁渔期间,南充市成立了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还落实了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渔政管理部门多次与公安、食药、财政、环保、海事、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开展春季禁渔队伍巡江检查、市场排查、餐馆督查。
据了解,在禁渔期间,南充各基层渔政站在沿江乡镇分别召开了渔民大会,向渔民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并与渔民现场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还加强了对渔业船舶的管理,要求各地在年度签转中严把安全关,并对渔业船舶建立管理档案。“我们还在公安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多次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在夜晚对全全市天然水域进行巡江执法检查,对违法‘电、毒、炸’鱼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增殖放流 确保江河生态平衡
张福洪认为,春季禁渔的宗旨是保护、修复渔业资源,当前渔业资源形势非常严峻,水电站建设在江河筑坝、渔民捕捞技术、捕捞机动性提高,使江河鱼类资源锐减,“若不开展春季禁渔进行修复保护,若不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江河鱼类的绝大多数种群将枯竭,直至灭绝。”
“我们从2003年起每年都进行了人工增殖放流。”张福洪说,今年,南充市人工增殖放流将按省水产局下达放流资金100余万元、各类鱼种360余万尾的计划,认真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在禁渔期间,南充已完成放流各种鱼种61.5万尾、流放资金69万元。
“在人工增殖放流工作上,我们严把放流关。”张福洪说,在做好各地放流任务时,大力引导各地自发向天然江河投放鱼种的群众依法、科学、有序放流,对放流品种、质量进行了严格监控、筛选,确保放流品种进入天然江河后不伤害、威胁天然鱼类,从而达到鱼类资源增殖的目的。
严肃查处违法捕捞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如何保护南充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张福洪说,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他们继续向渔民宣传《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和南充市公安局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电、毒、炸”鱼这一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其他违法捕捞生产的行为,维护守法渔民的效益,改善渔业生产环境,巩固禁渔成效;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严处违规、违章作业渔船、三无捕鱼船,确保广大渔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别是电鱼、毒鱼、炸鱼的违法案件,我们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据悉,全市各地在禁渔期间结合当地实际共组织了 287 次集中行动,投入执法人员1388人(次),出动执法车1210次,出动沿江渔政执法船、艇巡逻216航次,累计800余航时,近1万公里。共查处涉渔案件113起;实施刑事拘留2人,行政处罚56人,没收渔获物共914公斤;销毁“三无”船舶9艘;销毁电渔器34台套,销毁非法网具迷魂阵309米、深水张网73部;处罚款5.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