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莲街道四项举措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为切实做好秸秆等禁烧工作,提高我办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大气环境。青莲街道办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此工作的落实到位。
一是建立组织。街道党工委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分管环保、农业的办事处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的秸秆等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街道办秸秆等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二是明确责任。办事处禁烧领导小组对全办的物资和人员实行统一指挥调度,村居支部书记对村居的秸秆等禁烧工作负总责。出现责任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
三是做好防范。办事处与各村居签定秸秆等禁烧责任书,组织专人督查队伍,加强对农户、居民的安全,环保知识教育和管理。办事处禁烧指挥部和各村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不许脱岗,所有参与禁烧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护畅通。办事处的网格员每天保持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应急处置。最先发现火情的个人或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拨打值班电话进行报告,说明起火地点、行车路线、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接到报告后,办事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到现场,进行扑灭。事后,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上报、总结等环节,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