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不发加班费劳动监察找***
永辉超市英伦城邦店一名员工的家属投诉:该店让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入调查。经协调,该店已向当事人支付了加班费。
“超市经常让员工加班却不给加班费!” 昨(15)日, 记者从南充网上信访投诉服务平台获悉, 永辉超市英伦城邦店因让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遭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后, 当事超市进行了整改, 现已支付了当事员工的加班费。
永辉超市英伦城邦店
“我的母亲是永辉超市英伦城邦店的一名促销员, 该超市经常让员工加班并且不给加班费!”7月12日, 市民崔某通过网上信访平台, 投诉永辉超市英伦城邦店经常让员工加班并且不给加班费问题, 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此事, 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迅速展开了调查。
“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与崔某和永辉超市人事负责人取得联系, 并对崔某的母亲作了调查询问笔录。经协调,永辉超市人事方面负责人同意对员工加班进行补休或支付加班费,并承诺严格落实《劳动法》及《合同法》。”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调查回访中表示, 日前该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电话回访投诉的当事人,该当事人表示永辉超市已支付了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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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加班 工资报酬有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 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