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南充坝坝舞有法可依
8月27日上午,市长向东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南充市市辖城区广场歌舞管理办法》。
市政府副市长胡光明、朱家媛、廖伦志、杜延茂,市政府秘书长沈一凡参加会议。
会前,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向东指出,土地是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资源,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土地的利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要强化法律意识,把好关口,土地的报征、出让、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循法律法规,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共同做好土地管理工作。
《南充市市辖城区广场歌舞管理办法》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和三区政府意见并召开了听证会,此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该《管理办法》对广场歌舞开展时间、区域、音量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对广场歌舞进行日常管理、检查、执法的责任部门以及处罚依据、标准。向东指出,广场歌舞是一项非常普及的群众性健身活动,但由于组织管理不规范,扰民事件时有发生,影响到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因此,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广场歌舞进行规范管理很有必要。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