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水资源环境安全
6月3日至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险峰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营山县、蓬安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6月3日至4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营山县幸福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营山县骆市镇营山河防洪治理工程、营山县河流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蓬安县污水处理厂、蓬安县自来水厂取水口等地就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基本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
记者了解到,骆市镇营山河防洪治理工程计划今年7月底全部完工,项目全部建成后,可进一步完善场镇防洪排涝体系,有效保护河段岸坡,减少水土流失,切实保障汛期安全。蓬安县污水处理厂技改扩能全面完成,县城日处理污水能力提升至3万吨/天。与此同时,2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同步启动并抓紧实施,预计今年9月底,全县将提前实现污水处理设施乡镇全覆盖目标。
在执法检查中,袁险峰要求,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执法力度,完善管网设施建设,加大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处理力度,努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要严格落实河长制,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将责任分解到人、细化到岗,推进河长制工作深入长效化开展;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资源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