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十届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召开
蓬溪县十届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召开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听取研究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情况的汇报等
近日,县十届人民政府召开第十八次常务会。县人民政府县长肖霞主持会议。县领导彭普诚、郭晖、唐春林、唐志强、廖高出席会议。杨帆、柯安全等县领导应邀列席会议。会议还特邀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会议指出,县政府领导和政府各组成部门,特别是水务、畜牧等负有水环境保护直接或间接责任的部门,要抓好学习贯彻,严格依法环保执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切实做好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要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积极防治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面源、养殖等污染,守住水环境安全底线,保障“河长制”工作平稳深入推进,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不断提高综合治理水平。
会议研究了《自力市长督导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抓好当前有关工作整改方案》,并提出我县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县政府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各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要根据方案和承担的工作任务,抓紧抓细整改措施,落实落地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在推进整改过程中要对标整改要求,全程建档、全程留痕,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查,整改资料逻辑严密。要强化督促,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时间节点对各项整改工作提前督导、定期督察。
会议听取了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会议指出,要对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指标,系统盘点,找准差距;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迎检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建台账,加快推进。
会议听取了高峰山道观灾后复建暨近期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要迅速拉开高峰山古建筑群实施灾后复建工程,严格施工单位资质审核,严格工程质量监管。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招投标监督职责,全程介入、全程监督,加大对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力度,要严格项目资金监管,严格工程审计监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迅速针对全县其他文物的安全隐患,加快制定整改保护措施,确保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会议还学习了《广元市坚持“五个第一时间”应对嘉陵江铊污染事件》,研究并原则通过了《“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全媒体记者 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