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镇多措并举切实推进2016年新农合收缴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农合收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确定各村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县定任务数,分解任务指标至各村,要求各村根据2015年新农合缴费清单,重新核定参合人数,做到数据清楚。
二是提高认识。镇农合办负责召集村干部进行学习培训新农合政策,将新农合相关政策、办理流程等培训到位,不断强化村干部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具体工作开展中做到依法依规收缴。
三是加强宣传。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由2015年的90元/人提高至120元/人,为此在场镇led屏滚动播出新农合标语,悬挂横幅2幅,主要街道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页3000余份,责任领导、驻村干部走村入户等形式,全力做好有2016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工作。
四、严格程序。要求各村一社一本收据,不跨社开收据,确保各社缴费统计情况真实、准确。按照农户缴款,当场开具收据,做到公开透明。同时,要求各村做好参合统计工作,做好缴费资金、票据、汇总等工作。
五、强化监管。强化新农合资金安全管理,实行每周进展情况通报机制。规范新农合票据使用,确保完成新农合筹资目标任务。(白水镇冯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