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推行321工作法管好用好社区为民服务经费
泰山区探索实践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模式,科学运用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探索形成了“三条渠道、两级监督、一个流程”的“321工作法”,有效提升了城市社区党组织的服务水平,有力推动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三条渠道汇聚民意,谋划服务“得民心”。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7用4不用”的经费使用范围,确保专项经费用在党群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公共活动阵地、公益事业等8类实事好事上。社区党组织通过主动征求民意、居民集体提出需求、公益社会组织提出申请三条渠道,充分了解社区居民最迫切需要的服务和最盼望解决的问题,并进行归纳、总结,制定出具体的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实现党组织准确把握民情民意,服务项目充分尊重、收集、运用民情民意。
两级监督强化管理,确保服务“顺民意”。在项目确定时,发挥群众在民主决策中的主体作用,对提议实施的服务项目,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论证和表决,并由街道党工委进行审核。在项目实施中,社区定期公示服务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区居民监督;街道党工委对服务项目进行全程指导监管和绩效评价。在项目完成后,由街道党工委和居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社区党组织按照街道财务管理制度,凭合法有效票据到街道党工委报销;验收不合格的,街道党工委组织查明原因、责令整改,保证了群众对经费使用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一个流程保障落实,开展服务“惠民生”。严格执行“七步工作流程”,即征集需求、制定方案、论证完善、确立项目、实施项目、检查验收、公开公示,建立包括服务项目建议书、论证情况备查表、经费使用审批表、服务项目验收表的“一书三表”项目档案,通过服务项目流程化管理,有效促进了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活动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全区社区党建品牌创建、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环境改善等各项工作蓬勃开展,真正将为民服务项目打造成了“群众满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