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社会救助体系零缝隙全覆盖
打造“泰山阳光低保”品牌、建立统筹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孤儿保障工作水平……泰山区把“健全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列为今年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城乡孤儿的保障力度,社会救助实现了全覆盖,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泰山区把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放在首位,及时研究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实施方案,精心打造“泰山阳光低保”品牌,全面实行低保评议听证制度和低保家庭诚信承诺制度。建立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标准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步增长,自实施低保制度以来,低保标准历经7次调整、连续4年增长,由1997年的110元增长到现在的310元。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新纳入611户,清退475户,目前共保障7041户、1569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895余万元。积极拓宽救助渠道,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生活补贴573万元,为489名患病低保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50万元;开展社区“薪火行动”,对500户城市低保家庭给予燃气补贴,提高困难救助水平。
同时,该区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建立统筹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集中供养率达到80%。按照每人每年集中供养2600元、分散供养1600元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供养金;春节期间,为五保老人送去了价值1.2万元的慰问款物;为236名困难老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2万元;组织开展第二届敬老院运动会和义工义务理发活动;对分散居住的“三无”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低保金379元,提高了困难老人生活水平;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帮扶活动,加强对“空巢”老人养老服务,使“空巢”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助。
此外,泰山区还不断提高孤儿保障工作水平,完善保障政策,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基础建设,搭建救助平台,通过拓展孤儿安置渠道等途径,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生活费,满足了孤儿基本生活需要,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为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目前,全区孤儿均能享有充足、及时的基本生活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