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四举措在全省领先
16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今年以来,龙岩市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痛点堵点,对水利建设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一年来,龙岩市水利审批制度改革的四个举措在全省领先。
今年3月,龙岩市在全省率先提出《龙岩市推进小型农田水利等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方案意见》(岩水[2020]2号)。4月,龙岩市在全省水利系统中率先出台《龙岩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龙岩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水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试行)》。8月20日,市水利局在2018年率先全省出台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试行文件的基础上,经修改正式发文《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实施细则》(岩水[2020]8号)。龙岩市县两级在此文件实施后审批了七个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并对进驻项目全面实行承诺制。9月份以来,市水利局率先通过协调市自然资源局解决了水库竣工验收的规划条件核实事宜,至今已按新流程完成两个水库的联合竣工验收、二个水库可研审查意见受理等,全面推进并联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