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1月22日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6日在龙岩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龙岩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关于龙岩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关于龙岩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预算草案,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动员全市人民为聚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岩篇章而努力奋斗的决定(草案)》的议案;选举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龙岩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龙岩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和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其他事项。
会议时间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