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区为环境整治立规矩
民俗服务点焚香须在香炉内,禁止垄断景区景点从事照相收费……近日,泰山景区通过调查摸底出台了环境综合整治标准,明确了具体整治内容,以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据悉,泰山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标准涉及规划建设、景容景貌、奇石整治,经营秩序整治,旅游秩序、服务质量整治,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整治,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整治五大方面。
按照标准,在经营秩序整治方面,景区四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景观的企业和设施,主景区内限制从事与旅游无关的经营项目;主景区所有经营单位禁止燃煤、燃材,应使用油、电、液化气等环保燃料;中路盘道、环山路及桃花峪、天外村、天烛峰游览路、东御道、农业观光路两侧视野范围内禁止从事室外烧烤经营;民俗服务点必须将香放置在香炉内焚烧等。
在旅游秩序、服务质量整治方面,严厉打击无业人员领客、顺客现象,杜绝领客、顺客、跟客、说客等误导、欺诈消费者行为;导游员应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禁止垄断景区景点从事照相收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