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对第一批接送学生车辆发放奖金
6日,岱岳区举行2009年新购接送学生车辆奖金发放仪式,奖金最高8万元,这也是岱岳区对第一批接送学生车辆发放奖金。此次发放奖金总数为299***0元,其中今年上半年发放149820元。
为加强对接送中小学生车辆的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证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自去年起岱岳区实行对接送学生车辆“一返一补两奖励”政策。“一返”即返还接送学生车辆(含民办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在服务期内的车船税;“一补”即对接送学生车辆由区财政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是每座每年80元;“两奖励”一是指对接送学生车辆实行学年末奖励制度,二是指对新购车辆(区别山区和非山区不同类型)实行奖励。
奖励方案还对接送学生车辆的资质进行具体规定。一切无牌无证、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农用车、拖拉机等一律禁止用来接送学生,严禁接送车辆超载。只有用于乡镇、办事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并且接送的学生走读半径超过3公里(城区除外),除休息日外,日常以接送学生为主,才被登记在案,纳入奖励范畴。
对新购置接送学生车辆奖励,按照山区(黄前、下港、角峪、化马湾、祝阳、道朗、夏张)和非山区乡镇由区财政分别给予40%和30%的奖励。其中山区大型车(20座以上)最高奖励限额将达8万元,分两次拨付,每次拨付50%。
天平街道、范镇、房村镇、良庄镇、夏张镇、黄前镇6个乡镇(办事处)接送学生的车辆受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