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7月17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4年我市开展第二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情况。
6月4日至6日,市环保局等九部门以“整治环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主题,联合开展了今年第二次环保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对全市重点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暗查企业48家,处理信访问题18个,检查建设项目35个。
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包括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污染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查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检查开展土小企业整治活动情况;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检查秸秆禁烧工作的动员部署情况。专项行动的第一阶段为暗查,事先不打招呼,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对企业废气和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第二阶段为明查,主要采取听汇报、共同检查现场的方式,深入了解企业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部分企业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规定;部分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存在异味和粉尘污染问题;部分环境信访案件解决不彻底。对违法企业的处理方式分为五个类型:一是对超标排污企业,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间采取限产、限排、停产等措施。二是对违反“环评”和“三同时”规定的建设项目,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经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建设或生产。三是对环境管理不到位、存在异味和粉尘污染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四是对查处的环境信访问题,由所在地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妥善解决。五是对部分企业存在的个别问题,由所在地环保部门加强监管,依法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环保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动,每季度开展一次活动,实现专项行动的常态化,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