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整治旅游市场推动健康有序发展
为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市场整治规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行业核心价值观,以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从即日起至9月底,市旅游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规范工作,以遏制各种违法行为的反弹,促进全市旅游发展环境和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
此次旅游市场整治规范的重点是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即无证经营)的行为;旅行社及分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赴台旅游业务(即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旅行社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即出让资质和承包挂靠)的行为;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即恶性价格竞争)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强迫或者变现强迫消费的行为;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支付接待服务费、降低服务标准等(即履约不到位、服务不规范)的行为。
市旅游局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领导负责、责任追究、诚信建设、监督考核“五项制度”,要对本辖区内的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组织和个人以及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组织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省、市、县(市、区)三级旅游主管部门将采用现场查验,受理投诉举报、开展明察暗访、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对发现查处的违法案件,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并取消违法违规旅行社诚信示范单位创建、A级旅行社评定考核资格。
目前,泰山区及早行动,周密部署,成立由区政府分工区长任组长、17个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按照“严执法与讲服务并肩行、严处罚与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领导,积极落实“三项制度”;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广告宣传、价格掌控、投诉举报渠道、明察暗访、约谈警告、案件查办“六个环节”;搞好配合协调,强化部门之间、与行业组织、媒体之间的“三个合作”,以努力实现法律各项规定有落地、旅游市场有好转、行业自律能力有提升、旅游执法队伍有加强和广大游客满意度有提高的“五有”目标,推动泰山区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