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联合检查全市水利建设基金征管用情况
4月12日,市监察局会同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水利和渔业局等五部门发出通知,要求从现在开始用四个月时间联合对全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暨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这次检查的范围是对2011年1月1日以来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情况及立项、在建、竣工的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重大问题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主要检查水利建设基金征缴、使用管理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及检查中涉及的其他违法违纪问题。这次检查采取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相关部门组织检查和专项检查办公室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水利建设基金的政策法规宣传,促进各级各部门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等政策法规要求,严格落实水利工程项目“五制”制度,确保水利资金足额征缴、专款专用及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优质、施工安全、资金高效和干部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