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制度覆盖面向弱势群体拓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文章,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向弱势群体拓展。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框架内,该中心积极研究制定符合泰安实际的相关政策规定。重点推进非公企业公积金制度的建立,确定了50家非公企业为首批重点扩面单位。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2家非公企业1009人建立了公积金制度,非公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同时,降低了贷款准入门槛,放宽新参加工作人员贷款条件;在延长贷款期限、提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采取了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等多种方式,降低了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到20%,实行***服务、现场办公,为单位集中办理贷款,贷款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
为满足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要求,该中心对目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放宽提取条件,增加了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内容,并将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封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由3年缩短为1年,进一步满足了职工购房和生活保障需要。在累计提供廉租住房资金2045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再贡献廉租房住房资金600万元,为解决城镇低收入职工住房困难提供资金支持,使公积金中心贡献建设资金达2***5万元,为300余户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据悉,一季度全市公积金归集完成21292万元,同比增长31.08%;发放贷款26592万元,同比增长211%,公积金贷款已完成全年计划的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