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发挥财政职能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
近年以来,灌南财政积极发挥财政资源优势,落实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多举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大局。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县财政局与组织部、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县实际和发展目标制定了《灌南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引导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等发展项目。
二、打好“政策牌”落实优惠政策,为推动“党建引领、富民兴村”相关措施的落实,引导金融信贷资金与富民兴村工作有效对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党建富民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出资1000万元设立了用于为富民兴村担保贷款提供担保的专项资金,遴选一批前景好、效益高的项目发放专项资金,帮助解决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第一桶金”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投入富民兴村担保贷款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共计资金190万,用于支持乡镇新建粮仓、购买农业机械、扩建厂房、硬化道路。
三、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以县为单位,抽调专业人员成立工作组,对集体经济发展中各类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开展专项检查,详细梳理资金流向和使用流程,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县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将随机抽查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等情况,对工作推动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与次年资金安排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