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推动2020年稻谷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近日,我县2020年度稻谷收购环节补贴资金开始陆续发放,共发放补贴资金483.9万元,其中地方储备稻谷轮换补贴320万元,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163.9万元,惠及全县45家稻谷收购企业。灌南县立足实际,创新思路,积极作为,多措并举推动稻谷收购环节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制订方案,确保范围明确。灌南县发改委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多次会商研究,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报请县政府出台《关于印发
政策宣传,确保公开透明。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稻谷补贴政策,公布政策咨询电话,便于企业和农户及时联系,了解政策的意义、内容和方法程序。同时建立稻谷收购补贴工作交流渠道,及时发布工作要求,解答稻谷收购补贴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提高收购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
稳步实施,确保程序规范。按照程序坚持阳光操作,先由稻谷收购企业申请,填报有关资料后,县发改委根据企业申请信息登记造册、汇总,并对企业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实。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纳入补贴范围的收购企业在灌南在线等媒体平台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方可确认为补贴对象。
数量核实,确保核查精准。对补贴企业的收购数量以2021年2月28日实际时点库存数量为补贴计算依据,县发改委下派两个工作组对全县45家企业稻谷收购数量进行现场***核实、确认。并根据全县收购量对补贴标准进行重新测算,在灌南在线平台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县财政局上报县政府审定。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稻谷收购企业。
加强监督,确保好事办好。该县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稻谷补贴工作督导组,收购企业在申报时签订守法诚信承诺书,纳入诚信管理,要求收购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把粮食收购质量关,按时向粮食部门报送收购进度,所有财务、账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主动接受县财政、发改部门监督。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有访必查,有查必果,发现在落实补贴政策工作中弄虚作假,挪用、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