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食盐安全行动部分摊点用工业盐被查
【连网】(记者 赵芳 通讯员 汪磊)我市开展首次食盐安全“雷霆风暴”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市盐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全市各县区同时对餐饮摊点及饭店的食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记者当天随同城区执法人员,了解活动的开展情况。
昨天上午7点半,城区联合执法检查组人员集合完毕后,分两个组开始行动。一组检查大润发超市西至苏宁电器东(桥头)一路、西小区大庆路一路的餐饮摊点及饭店,另一组检查捷安快客南至华联商厦北一路、通灌中路(海连路和朝阳路之间)一路的餐饮摊点及饭店。
上午8点40分许,当执法人员来到繁荣路一家粉丝店时,老板神色慌张地将一袋小包装食用盐往调料盒里倒,并欲将厨房里的一个小塑料袋收起来。执法人员迅速拿过小塑料袋,打开一看,发现里面存放的正是盐。
执法人员用随身携带的试剂对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盐不含碘,初步认定为工业盐。粉丝店老板说,这些盐是前段时间一个人***推销的,她也不清楚是合格食盐还是工业盐。
记者看到,老板手里拿着的小包装食用盐生产日期为2014年10月18日。“如果店里平时就使用这种正规加碘盐,早就应该用完了。”
而在万润商业街五岔路口一家烧烤涮肚龙虾店,其地下冷餐间里放着一袋用大包装袋装着的工业盐,经称重共9.5公斤。执法人员发现盐很潮湿,初步推断是码头上的散装工业盐。该店老板交代,这些盐是烧烤时用的。
“添加工业盐不仅能使食物外表光鲜,还能节省成本,消费者吃起来根本觉察不到。”市盐务局副局长孙寿军说。
规定 餐饮业禁止使用工业盐
当天,检查组每到一处,首先查看餐饮单位的食盐进货凭证,然后检验其使用的食盐是否合格。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来源不明的工业盐实施暂扣,并现场对商户做询问笔录,之后取样化验查明来源。
“食盐是群众生活的必需品,任何环节都要严格把关。”检查中,执法人员责令经营业主一定要到正规商店购买食盐,使用合格碘盐,自觉对食品安全负起责任。
据了解,根据《江苏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食堂、饭店、饮食摊点均应使用碘盐,对使用不含碘的盐或使用不合格碘盐、工业盐的单位或业主,由盐业主管机构责令其使用合格碘盐,没收其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并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举报 发现食盐有问题可举报
据悉,此次食盐安全“雷霆风暴”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将持续至9月30日,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食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制售假冒伪劣食盐地下窝点,有效防止工业盐,尤其是工业用的印染助剂、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食盐安全。
“工业盐的成分中,亚硝酸钠是一种有毒的慢性致***物质,人体摄入0.3克到0.5克即可引起中毒,摄入量过多,就会导致呼吸及循环系统衰竭而死亡,对人体危害极大。”孙寿军说,因此国家明令禁止餐饮业使用工业盐,但仍有个别餐饮摊点置市民的生命健康于不顾,贪图工业盐比食盐便宜,在日常经营中违法使用工业盐。
目前,我市广泛食用的“淮”盐每袋都有专属的防伪编码,市民一旦发现食用的食盐有问题,可立刻拨打85455349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