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出入境报检企业执行管理新规
记者从连云港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管理新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作出新要求,企业从事代理报检只需备齐相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等为数不多的材料到属地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即可,原来门槛较高的报检员备案也只需一张身份证明即可搞定。
过去,代理报检企业注册资金最低需人民币150万元,通过全国报检员资格统一考试的报检员最少要10名。2010年注册资金降低至100万元,报检员降至5名,高门槛将不少意欲从事代理报检的小型货运代理企业拒之门外。此外,报检员从业门槛高,需经过全国统考,注册手续复杂,需要凭资格证明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从业证明,并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审。部分企业报检员多次不能通过全国统考而无法取得从业资格,部分报检员疏忽错过年审被注销资格的情况时有发生。
《管理办法》实施后,降低了代理报检企业准入门槛,即代理报检企业由注册登记转为备案管理,不再设立企业注册资金和报检员人数的限制,只需在报检前或报检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在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检验检疫部门审查资料后,对符合要求的核发报检企业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