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ETC功能的IC卡道路运输证启用
连云港日报讯(记者 王文 通讯员 张延国 刘华钦)为推进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提高运输管理和服务水平,方便道路运输经营者、提高车辆营运效益、提高公路通行能力,从本月开始,我市开始启用与高速公路ETC证卡合一的IC卡道路运输证。
据了解,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本月开始对在我市籍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汽车租赁经营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辆,配发IC卡道路运输证(含IC卡道路运输证和纸质道路运输证副证);原纸质道路运输证应换发IC卡道路运输证,配发IC卡道路运输证时(含变更、补办),同时配发纸质道路运输证副证;现有纸质道路运输证换发IC卡道路运输证的,原则上结合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工作进行,对到期年审的纸质道路运输证经审验合格后换发IC卡道路运输证,IC卡道路运输证编号与原道路运输证编号一致,同时收回原纸质道路运输证主证(含IC卡道路运输证和纸质道路运输证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