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物价部门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连云港日报讯 (记者 陈兵 通讯员 郭海堂)昨天,市物价部门针对“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和保障市场供应的工作做出安排,重点关注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动态,并严厉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行为。
力保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每年元旦、春节都是居民消费高峰期,我市物价部门与粮食、商务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切实保障市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有效供给,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与此同时,我市将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动态,重点监测粮油、液化气、肉禽蛋菜奶等食品价格,并加强商品流通企业、商贸企业等行业的价格监测和市场巡查,必要时启动应急机制。
平价商店保障低收入人群
我市加强产销衔接和货源组织,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源头,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平价商店、宾馆饭店、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直接对接,保障平价品种的正常供应,确保广大群众能够平价购买到蔬菜、粮、油、肉、蛋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
为提高应急供应保障能力,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健全应急保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场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其中,加强与粮食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健全和落实粮食应急网点,充分做好应对粮油价格波动、重大自然灾害和极端气候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与商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完善蔬菜应急预案等手段,增加蔬菜上市量,平抑蔬菜价格。“必要时可以在粮、油、肉、菜等储备和减少流通环节费用等方面,给予适当补贴。”市物价部门相关人士说。
加强监管并维护市场秩序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特点,市物价部门把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与明码实价推进工作紧密结合,以大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商贸流通企业为重点,从规范明码标价、推行明码实价入手,引导广大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厉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以及不履行价格承诺、虚构原价、低标高结、模糊馈赠等价格欺诈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与此同时,我市也将密切关注电子交易、网络购物、电话直销等新型业态的市场动态,加强对新型交易方式价格行为的监管。针对运输行业出行高峰,我市将严肃查处违规上调票价、不落实高速公路免费通告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行为,并对旅游景点及相关行业进行价格监管,规范宾馆饭店、旅行社、停车场、游乐场等行业的价格经营行为。
市物价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及时发布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做好民生价格信息比对公布工作,稳定市场价格预期,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此外,节日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保持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咨询,妥善处理价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