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连云港办理情况的公示14
序号 | 投诉内容 | 基本情况 | 问题处理 | 下一步工作 |
1 | 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石文港村2组的东海县温泉镇顺旭油脂经营部(法人李涛)生产地沟油,洗地沟油的药水味刺鼻,洗地沟油的硫酸废水直接排放至横沟水库,该水库是该镇的饮用水源。前期向镇政府反映,没有处理。 | 经查,举报人反映公司应为东海县温泉镇诚旭油脂经营部,位于东海县温泉镇石文港村部西北、横沟水库下游约1公里处。该经营部于2012年8月21日注册营业执照。2016年以来,经多次执法,该经营部已于2016年5月停产。2016年7月21日,东海县温泉镇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土小”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已对该经营部予以断电处理。 接到信访举报后,东海县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发现该经营部已全面停产,生产车间未发现有生产迹象,且空气中无刺鼻药水味,该经营部生产无用水工序且位于横沟水库下游,不存在污染水库现象。7月28日上午,东海县再次组织人员到现场检查,该经营部正在自行拆除烟囱等相关生产设备,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 已将该经营部作为专项清理对象,实施断电处理,要求拆除生产设备,全面取缔。 | 东海县将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监管,继续督促该经营部拆除生产设备,全面取缔。 |
2 | 连云港市赣榆区城西镇澎湖村养猪场气味难闻,污水乱排。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养猪场为进财养殖场,位于城西镇彭湖村东北约500米处,占地面积约8亩,建有猪圈舍4栋,约1600平方,沼气池、气柜以及粪便暂存池各1个,场区建有雨污管道。现有生猪存栏量500余头,预计12月份出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9月30日通过赣榆区环保局审批。 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存在以下问题: 1、养殖场存在三处污水排放口,养殖产生的含有猪粪和尿液的污水直接排出场外,未进入沼气池; 2、养殖场门口堆粪池建设不符合防疫卫生及环保要求,未封盖,存在异味; 3、场区门口无消毒池和污道; 4、未通过环保部门三同时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5、未完善防疫档案。 | 7月28日赣榆区环保部门对该养殖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联合农委要求: 1、封堵场区内的污水排污口,将所排放的污水全部收集进入沼气池; 2、按照规范要求重建堆粪池;3、新开一处(北门)污道,门口建消毒池; 4、完善防疫档案。同时由城西镇政府收取该养殖场1万元整改保证金,要求三日内整改到位。 | 赣榆区农委会同城西镇政府加强对该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督促按时完成整改;区环保部门将根据废水监测情况,依法对该养殖场作进一步处理。赣榆区政府责成城西镇政府召开村民座谈会,做好信访人的息访工作。 |
3 | 连云港市海州区登泰小区环境脏乱差,登泰大酒店在小区住宅楼两边绿地上违反规划,开挖露天水池,池水臭气熏天,在住宅楼下占用小区地面搭建厨房,油烟直排,垃圾堆放在小区住户的窗口下面。市政府对该问题形成了会议纪要,明确了各政府部门职能,小区业主要求落实市政府会议纪要,但是环保局、城管局和海州区政府互相推诿,一直未处理该问题。 | 7月28日下午15:30,海州区区委常委、海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徐雪峰与副区长蒋庆山现场查看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登泰小区信访问题。市城管局,市物管中心,路南街道,区政府办、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新浦规划分局,海州国土分局,朝阳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经查,信访举报内容属实,登泰小区存在违建、物管用房被登泰酒店占用、登泰酒店违反规划开发露天水池、油烟直排等问题。具体情况还要进一步核查。 | 1.关于小区物管用房问题 市物管中心、区住建局、新浦规划分局进一步明确哪些属于物管用房。如有物管用房被占用的,区住建局尽快发通知,要求限期将物管用房腾空并移交小区业主委员会。 2.关于小区院内违建问题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已制定强拆方案,计划8月2日对违建进行集中拆除。 3.关于小区院内水池问题 由住建局牵头负责填平,并恢复绿地,8月2日进场施工。 4.关于登泰油烟直排问题 7月28日,区环保局对江小鱼火锅店饭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海环责限改字〔2016〕31号)。7月29日,区环保局对登泰大酒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海环责限改字〔2016〕32号)。要求两家饭店在十日内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有效使用,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逾期不改正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 海州区将对登泰小区信访问题重点整治,所有整改任务将在8月4日之前完成。 |
4 | 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管庄村联合皮业公司,废水、废气污染。 | 2016年7月27日晚,灌南县接到信访举报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连夜安排有关部门整理汇总该企业日常监管、信访查处等相关资料,并进行逐项现场核查。 经查:连云港联合皮业有限公司位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东区,占地面积340亩,总投资额3亿元,主要从事高档牛皮革加工。该企业“年产90万张高档牛皮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灌南县环保局审批通过,2014年11月11日由灌南县环境保护局核准试生产。 2016年7月27日21时50分,灌南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遵守停产整改要求。该企业污水站附近存在无组织气味,据调查,是因近期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对沉砂池进行池底清泥时压滤产生的气味。该企业废水经车间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企业安装了COD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灌南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联网,水质数据实时监控。检查时未发现企业将废水排入外环境。 | 1.2016年7月28日下午,灌南县政府派出公安、环保、供电公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连云港联合皮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按程序实施强制断电。 2.要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切实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对连云港联合皮业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3.要求连云港联合皮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完成前不允许恢复生产。 4.要求连云港联合皮业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设施无组织气味较大的工段进行密闭处理。 | 1.通过环保大检查“三个一批”政策,对该公司进行自查评估,通过专家评审后,纳入常规项目管理。 2.要求连云港联合皮业有限公司对厂区内清污、雨污分流系统进行整改,雨水管网改用明渠,新建雨水收集池,完成雨水排口规范化改造。 3.要求连云港联合皮业有限公司对厂区的无组织气味从源头进行控制。原皮进厂后及时入冷库,减少菌类繁殖发酵散发恶臭;综合废水污泥、废毛、片皮碎皮杜绝露天堆放,产生后及时进堆场,尽快利用或处置;在厂区堆场内用漂白粉水进行冲洗和喷洒,减少臭味的产生。 4.要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对该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加大检查频次,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
5 |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大货车、公交车等鸣笛噪声影响大。连云港市城市噪声问题普遍存在。 | 经查,海州区海连西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不仅有公交车通行,在路口西侧有一个公交车加气站,白天公交车前来加气,晚上公交车在此停放,同时还有部分货车通行,确实存在货车、公交车因不文明驾驶违法鸣笛产生噪音。 | 1.市交警支队已责令辖区交警大队对工作勤务进行调整,在海连西路人民路交叉口专门安排一组警力加强对货车闯禁区、违法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2.组织民警到公交公司和公交车加气站进行宣传,督促公交公司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文明交通教育,并开展自查自纠,立即拆除私自安装的高音喇叭,杜绝噪声扰民等情况发生。 | 加强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货车闯禁区、违法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 |
6 | 连云港市东海县林业种苗繁育厂内部的西面大型养鸡场鸡粪未经处理污染河水。前期向12369多次反映,没有解决问题。 |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养鸡场为东海县吉洪鑫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东海县石榴街道苗圃场,该养殖场采用4层笼式养殖,建有鸡舍4栋,主要养殖蛋鸡,现在存栏2.7万羽,项目于2004年建成投入养殖,无环保审批手续。 接到举报后,东海县立即组织环保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发现,该养鸡场正常养殖,鸡粪便排入场区北侧封闭的长约70米、宽约8米的河道内,河道未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河道东桥孔现场已封堵。该场建有50立方的沼气池一座,但没有投入使用。目前养鸡场正在建设15米长、2米深、3.3米宽的三级沉淀池。 | 针对养殖场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东海县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东环责改字〔2016〕第N072801号),责令其停止非法养殖项目,停止非法排污。 | 东海县将开展后督查工作,督促养殖场对废水河道进行彻底清淤干净,确保对周边环境不造成影响。待鸡出栏后,未经批准不得进行非法养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