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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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31日发表
(2012年8月30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为做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决定设立连云港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共七人组成,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于丽华
副主任委员:冯亚茹 黄远征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铁军 邸占山 龚成龙
潘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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