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改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13日我局拟对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3日-5月1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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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及拟采取措施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危险废物暂存库改建项目 | 连云港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区云港路11号 | 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总投资40万元,将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厂区内原空余厂房改造为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均为68m2,本项目改建完成后用于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及废镍催化剂等全厂危险废物暂存(包括拟建二期工程) | (1)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和排放。 (2)废气:废气用导风管收集,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废:危险废物临时堆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18597-2001/XG1-2013)中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