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连岛街道境内的部分林地权属进行确权发证的公告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连云区墟沟林场提出的登记申请,拟对连云区连岛街道境内的部分林地权属进行确权发证,现予公告,公告期30天。公告林地见公告附表及附图。
如需了解公告林地的详细情况,可到连云区农林水利局查询。
如有利害关系人对以上林权登记申请提出异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报告及有关资料,报连云区农林水利局审核;如无异议,将报请连云区人民政府核准。
特此公告。
联系 人:张利华
联系电话:0518-81061797 137****9022
连云区农林水利局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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