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失海失地生活补助金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防止虚领、冒领现象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人社规〔2012〕1号),决定开展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失海失地人员生活补助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现将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范围
截止2014年12月底,领取基础养老金、养老金和失海失地人员生活补助金的全部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15年度认证时间为6月1日至8月25日。
三、认证内容
认证主要核查领取待遇人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核对其生存状况和户口所在地。
四、认证程序
1、发出认证通知。各街道务必认真部署认证工作,须将认证告知书张贴在辖区社会保障工作宣传栏及各小区醒目位置,对领取待遇人员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2、办理认证手续。各街道对前来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应认证人员,要当面核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和待遇领取证,并留下签名和指纹。认证人员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资格认证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居住地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应***办理。
3、认证结果处理。各中心做好统计汇总工作,于8月27日之前上报区社保中心复核。经审核确认应认证人员仍具有领取待遇资格的,继续按时足额发放待遇。应认证人员由于发生死亡、下落不明、被判刑收监或在限定期限内没有认证及认证不合格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2015年9月分别做出终止发放或暂时停发待遇的处理,待资格认证手续补办合格后再予以恢复并补发待遇。
五、需携带的相关证件:本人携带连云区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证、身份证或户口本。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认证期间我中心将对各街道进行分片、不定期督察。请各中心做好管理工作。
2、此次资格认证工作结束后,社保中心将对各街道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专项考核,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
3、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与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城乡居保联系人:成梦丽
联系电话:82234630
失海失地联系人:刘娇娇
联系电话:82234630